安全提示
【反骗】年节将至,谨防以推销礼品、保健品等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以推销灵芝为名,吸金超41亿元!
2016年5月5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指导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珠海、东莞、茂名、云浮等18市在广东、海南同时开展“飓风5号”打击非法集资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东莞芝禾公司等系列非法集资案。
5月4日,办案民警发现主犯全某林召集分布在全国的15名主要团伙成员于5日聚集在东莞市,就如何应对逃避查处商量对策。
收网时机成熟,5日,在公安部经侦局指挥协调下,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珠海、东莞、茂名、云浮等18市,在广东、海南同时开展收网行动,共查获涉案人员181名,冻结涉案资金4亿多元,捣毁窝点36个,查处涉案公司30余家及下属服务中心160个。
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1.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群众参与集资,不法分子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暗中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 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投入重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派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博客、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后来又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谨防受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千万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如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人员,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信息来源:平安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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